四川旭日司法鉴定中心是2006年3月经四川省司法厅核准成立的直属司法鉴定机构,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,面向社会为调解、理赔、诉讼、仲裁等活动提供司法鉴定服务。自成立以来,我们始终遵循“科学、客观、独立、公正”的原则,把保证鉴定结论的科学性、公正性放在首位,最大限度地维护公民、法人及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,保障诉讼、仲裁等活动的顺利进行,促进和维护司法公正。
司法鉴定是本中心的主要工作,本所接受公、检、法、司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律师事务所和个人的委托,对诉讼、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到的刑事、民事等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、评估、鉴定。
本中心现有各类司法鉴定人数51人,其中博士学历10人,硕士学历9人,本科学历32人。另有管理及辅助鉴定工作人员十余人,配合专业鉴定人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鉴定工作。
本中心依据《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、《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、《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、《检查机构能力通用要求》等国家相关法规、规范,制定《质量手册》,对本中心管理体系进行全面阐述,保证体系持续有效运行,确保司法鉴定结论客观公正、科学可靠。
本中心主要从事法医临床鉴定、法医病理鉴定、法医精神病鉴定、法医物证(DNA)鉴定、法医毒物鉴定、计算机鉴定、文痕鉴定、机动车鉴定等司法鉴定项目,地理交通便利,朝九晚五双休。